数字音频行业标准颁布 每年可省80亿专利费 1月21日,针对信产部近日颁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音频技术DRA为国家标准的消息,相关专家表示,预计如果中国企业都采用这种数字音频技术,将可以为国家节省80-90亿元的专利费。不过,该技术的产业化比视频技术标准AVS还复杂,目前据悉只有华录及一个卡拉OK项目使用。因此,其产业化进程令人高度
关注。
每年可节省数十亿元专利费
据悉,信息产业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近日正式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数字音频电子行业标准———《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规范》。该标准广泛应用在数字电视、数字广播等有电子音频的领域。
音频编解码技术应用于我们日常很多电子产品中,如MP3、MP4、随身听、汽车音响等。
据透露,此前该技术实际上都是欧美企业垄断。如美国的杜比和欧洲的DTS,都收取高昂专利费。如果中国的MP3、MP4、随身听、汽车音响等一系列电子产品采用这项国产技术,则中国企业每年可以节省80-90亿元的专利费。
标准由广东企业推出
该专家透露,该项标准实际上是由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广东企业推出。
据悉,该企业最早于2005年1月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该标准,最初可能是向国家广电总局申请,后来不知为何由信产部颁布为行业标准。
关键在于产业化过程
查阅相关资料,DRA数字音频技术可广泛应用于数字电视、家庭影院、个人媒体播放器、数字音频广播、网络流媒体和数字电影院等领域。其用途虽广,但可能比用途专一的AVS标准推广起来更复杂。AVS标准目前主要用途为IPTV等,电信运营商的态度起关键作用;而DRA用途面太广,反而复杂。
据悉,DRA正在准备实现产业化,除准备进入数字电视领域,还要进入随身听、DVD和卡拉OK等市场。目前已经确定的使用案例为大连华录集团已采用DRA技术用于其随身听;另外,广东省的一个卡拉OK项目已采用DRA技术,它可实现由主呼器按每首歌收费。
(来源:湛江晚报稿 发布时间: 2007-01-23 17:37) |